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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和同事去郵寄時 在路邊看見一個年輕人在擺攤
原本對於路邊攤總是只有路過時斜眼看了一下攤位上的東西
今天的眼神飄過去時 雙腳突然停下往攤位走了過去
因為整個攤位看上去 簡直就是超口愛的
年輕的老闆忙著跟我一樣被吸過去的人介紹著攤位上的每一樣東西
我看見一個超口愛兔子照型的 有全身 有拉長的 有半截的(可做零錢包、手機吊飾、鑰匙圈)

我就是被這些兔子給吸引過來的


這支長型的兔兔 其實我很喜歡的 只是買了不知道要裝什麼  所以沒有亂花錢


最後 我選了這支兔兔 來裝我的key (它可以當零錢包)


因為我的key 有二支很長 又很利(容易刮傷手或把衣服口袋刺破)
所以key用完時我就把它放進兔兔裡 再丟進包包或口袋
(丟進包包的話手伸進去摸索也很好找到它的)
買的時候覺得白色比較口愛所以帶白色的兔兔回家
老闆說髒了可以丟洗衣機洗的
就這樣把路邊的白兔兔帶回家了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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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nnys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